|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30日 22: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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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就“中远两湾城项目”(下称:两湾项目)五期飞地问题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原两湾项目由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林万业)、上海万业企业两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两湾公司)联合开发[现沪宁城际轨道交通(上海段)已正式建成运营,飞地地块将恢复出让],为此同意仍由公司与三林万业、两湾公司与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飞地出让补充合同,出让土地面积5476.7平方米,三方共计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人民币17353.6万元;同意成立上海万企爱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企爱佳),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三林万业、两湾公司分别持股54%、38%、8%,三方按比例以现金出资。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万企爱佳将作为项目的开发主体,三林万业和两湾公司将不参与万企爱佳的经营,只按股权比例投资并享受收益分红。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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