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30日 06: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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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预案:公司拟采用向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高速集团)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作为对价的方式,购买高速集团持有的山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主要资产为京福纳入段及威乳高速)100%股权及山东高速潍莱公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资产为潍莱高速)51%股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5.29元/股,以标的资产的预估值[约为75亿元(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6月30日),最终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为依据]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约为14.18亿股。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二、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与高速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预案。 四、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高速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预案。 五、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召集股东大会时间说明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在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结果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以及相关盈利预测数据经审核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公告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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