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9日 20: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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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其持股95.4%的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公司、持股61.91%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下称:桂柳水电)、持股100%的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持股75.28%的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的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在相关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10年5月31日,相关贷款余额分别为30500万元、28200万元(公司将所持桂柳水电全部股权转让成功后,已向银行申请解除该笔担保责任,目前该事项正在上报审批中)、10900万元、6800万元(该担保期限已于2010年4月15日到期,公司目前正与银行协商该笔逾期贷款的还款方案)、4500万元。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8090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总额6800万元。 二、聘任高春源担任公司审计部部门总监职务。 三、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7月15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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