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8日 20: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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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下称:长春融创)购买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创投资)持有的长春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5月底的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中创投资持股29%,下称:长春嘉盛)2.8%的股权,以标的股权的预估值1239.55万元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240万元人民币(其中196万元由长春融创替中创投资履行对长春嘉盛的出资义务,付给长春嘉盛作为该部分股权未增资部分的增资款;另1044万元支付给中创投资,作为购买股权的购买款)。该项交易完成后,长春融创持有长春嘉盛63.8%的股权。 二、通过公司为其合并持股87.83%的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福州东水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截止2010年6月2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995.61万元人民币,全部逾期;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都没有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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