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8日 19:0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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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6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总股本9412085457股为基数,每股派0.37027元(含税);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因公司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新增的股份1587914543股派56879098.93元。同时,公司以2009年末总股本110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二、通过关于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 三、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6家子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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