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3日 21:06 |
作者: |
|
|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澄星集团)持有的云南省弥勒县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下称:目标资产),因涉及目标资产的评估报告已于2010年3月31日到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尚未完成,公司再次聘请有关评估机构以201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25128.97万元(原评估值为25020.6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并经公司与澄星集团协商,董事会同意与澄星集团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双方同意目标资产收购价格维持25020.60万元不变。 二、通过关于更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议案:鉴于原拟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现该部分贷款均已到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尚未完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对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关调整,即贷款银行由原来的4家调整至5家,贷款累计本金余额不变(仍为18000万元),期限作相应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