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2日 19: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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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晨丰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分别持股90%、10%,下称:深圳晨丰)将其持有的汕头市晨丰东江畜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下称:晨丰东江)全部55%股权[对应深圳晨丰投入资金1100万元(来源为公司变更原投资项目的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转让给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下称:东江畜牧),以晨丰东江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分别为1754.54万元、1681.36万元)为依据,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1100万元。同时,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晨丰东江应付公司2660146.51元往来款由东江畜牧负责支付,并就支付方式作出有关约定。此次股权转让后,上述转让资金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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