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1日 20: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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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1日以现场和传真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公司第二大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化工集团)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化工集团现向兰州市西固巷信用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具体金额以信用社贷审会批准为准;期限一年),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土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534626.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作为抵押担保,期限一年。抵押合同尚未签署。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40060万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7月15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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