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17日 21: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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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3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监督、评估及落实各项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公司本次拟分别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商社集团)和新天域湖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景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其分别持有的新世纪百货61%和39%的股权(下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涉及的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事项,商社集团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为落实有关措施,公司现提出相关监督、评估及落实安排。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关于新世纪百货收购新世纪连锁少数股权有关问题的意见。 三、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新世纪百货盈利能力的分析报告。 四、通过《关于注入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各方一致确认,如果在补偿测算期间,新世纪百货每年实现的实际盈利数低于该期净利润预测数,商社集团和湖景投资同意将其本次交易认购的股份按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计算股份补偿数,进行回购或赠与,并对相关事项作出约定。 五、通过《公司关于商社集团、湖景投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二)》。 六、同意本次交易价格相关事宜的调整:经交易对方协商,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及重庆市国资委有关文件批复,同意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新世纪百货100%股权的交易价格由392118.74万元调整为372512.80万元,其中商社集团、湖景投资持有的新世纪百货61%、39%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由2391924314元、1529263086元调整为2272328098.30元、1452799931.70元;双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分别由108575774股、69417298股调整为103146985股、65946433股(目标股权价值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由商社集团、湖景投资无偿赠与公司)。 七、同意公司以联建方式投资创办重百梁平商场项目,总投资47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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