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11日 19: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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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增加2010年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分别总计1亿元、19亿元的议案,增加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0年累计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不超过13亿元、31亿元。 二、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其自身所拥有的部分资产(包括所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所属房产及厂房)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13亿元、31亿元内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或担保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迪马工业有限公司增资19000000元(其中包括北京销售分公司部分清算实物资产增资13300979元,现金增资5699021元),使其注册资本由1000000元增加至20000000元。 四、同意公司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8000000元,使其注册资本由2000000元增加至4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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