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10日 22: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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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有关通知:根据北京市财政局有关函,现将该局2010年高清交互机顶盒4.2亿元补助资金的70%,即2.94亿元补助款拨付给公司,专项用于北京市2010年推广100万户高清交互机顶盒补贴。此款为一次性补助,专款专用。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款项入账后,公司将此笔款项记入“递延收益”科目,按高清交互机顶盒预计使用寿命5年进行摊销,2010年度摊销3430万元,预计增加2010年度利润总额34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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