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1日 22: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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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5月28日、31日、6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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