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电气”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31日 23: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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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2010年5月28日,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设备公司)与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路分社以及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民生证券)、公司子公司广西银河艾万迪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广西银河)与贵阳市商业银行市西路支行以及民生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设备公司及广西银河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分别仅用于220KV有载分接开关、油浸式真空有载分接开关募集资金投向项目、2.5兆瓦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民生证券作为设备公司及广西银河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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