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7日 22: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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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来支行(下称:怀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下称: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合营公司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0%;下称:蔚州能源)与怀来支行签署的《人民币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民币2.3亿元(债务履行期为36个月)向怀来支行按股权比例提供约1.1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26%的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民币2.4亿元向北京分行按股权比例提供约0.62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为15年)届满之日起两年。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718228.35万元(未经审计),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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