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5日 22:3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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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受让上海紫江伊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紫江伊城,注册资本60万美元,主要资产为:工业厂房9581.53平方米、土地21887.4平方米)股权的议案:公司受让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紫江集团)、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上海公司)分别持有的紫江伊城75%、25%,合计100%的股权。以紫江伊城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26501771.95元人民币为依据,经协商确定上述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1980万元、660万元。以上交易的转让方之一紫江集团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该部分交易属关联交易,需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审批。 二、同意公司为如下控股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额度如下:南昌紫江包装有限公司1200万元,利率为半年期基准利率下浮5%;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2000万元,利率为半年期基准利率;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4000万元、1000万元,利率分别为半年期基准利率下浮5%、一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沈阳紫江包装有限公司3000万元,利率为半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6000万元,利率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沈阳紫日包装有限公司人民币借款1000万元,利率为基准利率。 截止公告日,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1240602000.00元、美元16713116.33元(以1:6.8275计,折合人民币114108801.74元),合计人民币为1354710801.74元;除为参股公司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保480.2万元和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担保29980万元外,公司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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