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3日 17: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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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省国资委)有关批复文件: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煤化集团)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资产置换的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均以经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即:置出资产的净资产评估价值275857485.06元,置入资产剔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829896001.16元,煤化集团以持有的对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设集团)的275857485.06元出资与公司的全部资产与负债进行等额置换;公司实施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后,煤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持有的建设集团剩余资产价值554038516.10元,由公司按7.22元/股的价格,向建设集团股东发行76736634股人民币普通股进行支付。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须取得相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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