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20日 21: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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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价格于2010年5月18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骆志松书面回复,继续履行公司于2010年5月13日发布的《取消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中的相关承诺,除此而外,不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除已发布的公告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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