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18日 22: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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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召开2009年股东年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提取人民币200亿元任意盈余公积金。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0年度境内及境外核数师。 五、通过关于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六、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七、通过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相关事宜。 八、通过给予公司董事会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建议。 九、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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