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03日 18: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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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10年4月28日-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价异常波动。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书面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回函:该公司2010年4月27日回函所披露的有关事项,到目前为止无新变化,即经向重组各方询问后,得知重组工作现正在等待证监会的调查处理结果。在调查处理结果不影响重组,且其他条件成熟情况下,不排除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可能。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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