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03日 18:05 |
作者: |
|
| |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28日-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价格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39978070股股票已于2010年4月15日司法拍卖,买受人为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就本次拍卖出具裁定;许志榕所持公司13915341股股票已于2010年4月20日司法拍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关于本次拍卖的任何材料;公司2009年度巨额亏损,2010年第一季度继续亏损。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影响股价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收购等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