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30日 07:01 |
作者: |
|
|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额度,期限36个月,由大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安华支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24个月,由集团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有的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下称:长沙北辰)全部4%的股权,以长沙北辰评估后净资产63110.41万元(相关评估结果需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为定价依据,确定转让价不低于2524.42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