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9日 21: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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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及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含税)。 二、通过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同意公司于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计划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5亿元,申请经营用银行贷款总额不超过3亿元,并同意使用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或房地产作质押或抵押。 六、通过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有关规定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33万股(其中2800万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133万股将于2010年8月14日上市流通)中的部分股份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投资LED项目的议案。 九、同意公司内部机构整合,其中:公司子公司武汉长盈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长盈公司)出资1元收购公司下属的工贸分公司(其净资产为-2.98万元),收购完成后工贸分公司相关资产、负债与业务并入长盈公司;公司收购子公司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子公司武汉长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长线公司)5.88%的出资额、长线公司持有的长盈公司15.67%的出资额及公司孙子公司-武汉同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同盈公司)10%的出资额,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该等出资额对应的三家目标公司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折算其价值280.49万元、620.37万元、121.71万元作为收购价格,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长线公司、长盈公司、同盈公司的出资额分别为100%、82.34%、10%。经过上述机构整合,长线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长线公司不再持有长盈公司和同盈公司股权。 十、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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