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9日 06: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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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五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公司为控股51%的子公司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下称:天台山风电)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原为天台山风电项目提供担保3850万元,现经台州市发改委批准,天台山风电项目总投资由10659.58万元调整为12934.1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向银行贷款7000万元,还需增加银行贷款2050万元以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为此,公司拟为天台山风电增加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7.5万元的融资担保,对天台山风电的担保余额将增至4977.5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59354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通过公司关于2009年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收购其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50%股权,收购价格以经评估备案的标的股权净资产评估值8712.55万元为基础确定。 八、同意公司关于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开展清算工作事宜。 九、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通过聘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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