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06: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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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转让河源市振邦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振邦房地产)股权受让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所持振邦房地产股权的议案》所提受让方广东省河源市大地集团公司(下称:大地集团)未能按《(股权转让)意向书》(下称:原意向书)约定完成意向项目,已放弃与公司实施意向项目。为此,同意公司在出售条款不低于原意向书条款的情况下,出售振邦房地产股权给大地集团以外的其他受让方。 如上述事项出售条款低于原意向书条款,需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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