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06: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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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六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同意公司对2010年至2012年度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利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就租赁办公用房、新产品研发费用产生交易,预计年度交易额分别为150万元以内、800万元以内;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46.5万元。 四、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五、同意投资建设“万吨级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环保技改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拟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所在的常德德山化工造纸工业园区内建设,预计项目总投资7955.12万元。 六、通过关于向海利集团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海利集团借款人民币2亿元(用于部分置换公司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预计二年累计利息支出约为2200万元。 七、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在2010年4月24日至2011年4月24日向有关银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或承兑汇票申请,公司拟为控股77.42%的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控股99.42%的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海利化工)、控股99.63%的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最高额度分别为9000万元、10000万元、1000万元。 八、公司拟以海利化工的股权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支行进行质押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壹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4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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