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7日 06: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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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5日召开四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09年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聘请工作(因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将另行确定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总额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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