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6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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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通过公司之分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支行申请16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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