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6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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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二、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六、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保函事项提供3000万元额度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的议案,期限均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年。相关协议均尚未签订。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0383.50万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0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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