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2日 07: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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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中国国电)《关于解决与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中国国电确定将公司作为中国国电火电及水电业务(下称:发电业务)的整合平台,并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中国国电发电业务资产(不含中国国电除公司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注入公司;在此过程中,中国国电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中国国电除公司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在转让现有发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发电业务项目时,公司具有优先选择权;并就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公司的方式等事宜作出有关约定。完成上述注资工作后,公司将成为中国国电发电业务的载体,从而消除中国国电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根据目前的情况,在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收购中国国电持有的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80%股权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国电拟在一年内再次启动注资工作。初步考虑,拟将中国国电拥有的福建省、云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发电业务资产作为注入公司的备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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