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1日 07: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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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8日召开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976970554股为基准,每10股派1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09年度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09年度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预计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申请2010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1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将相关下属子公司纳入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并在其使用时为其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将下属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公司纳入到公司曾向开发银行申请的38亿元授信额度内,并同意在上述公司使用开发银行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担保。 同意公司为因BOT/TOT业务模式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佳木斯同方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公司,以及因造船业务模式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八、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九、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注册地址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同意公司为持股100%的下属全资孙公司九江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承接的2艘1.2万吨散货船建造项目3150万美元预付款还款保函反担保续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22.16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54亿元,且不存在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2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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