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0日 22: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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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0日召开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下称:国投公司)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款项事宜:根据公司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约定,公司向国投公司支付现金161078892.20元,专项用于返还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国投电力有限公司过渡期增加的净资产。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与国投公司于2009年10月19日签订的《关于股份认购暨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相关约定和有关原则,公司拟以2009年末总股本1995101102股为基数,其中:国投公司1407281129股,每10股派0.2266元;其他流通股股东587819973股,每10股派2.1972元。 四、通过公司拟为国投敦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三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信用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六、通过续聘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1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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