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0日 22: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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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合作开发鄂尔多斯项目事宜:公司拟与内蒙古凯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京投银泰鄂尔多斯东胜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由该项目公司以合法方式取得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二期开发片区的项目用地1(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为218972.59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项目用地2(土地规划面积约为28900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并进行建设与开发,所支付的土地价款不得高于152.82万元/亩(按出让合同面积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并约定于本协议生效且项目公司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的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19000万元由股东双方按股权比例认缴。 项目公司成立后拟与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项目用地1签订《项目用地及项目转让协议》,参考项目用地1评估值52911.58万元,项目转让价款为52868.05万元人民币。 二、通过关于向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1日下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总第47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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