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0日 07: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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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五、通过《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六、根据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安徽巢东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09年8月底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3641.32万元)100%股权转让转让给忠旺有限公司,根据标的股权评估结果2379.97万元,协议总价为2600万元人民币。 七、同意金敏(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八、通过关于公司安全费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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