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6日 19:53 |
作者: |
|
|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六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3865923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6.80元(含税)。 三、通过资产报废议案。 四、通过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参/控股子公司在相关银行申请办理的保税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新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三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三精)、山东三精医药有限公司、安徽三精万森医药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申请办理保税仓业务2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公司分别为上述保税仓业务承担保证金之外的1000万元、3600万元、2400万元(系前次为吉林三精在哈尔滨银行金桥支行借款担保的延期)、600万元、9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上述第一笔担保期限为一年,第二至第五笔担保期限为十五个月,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止。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有权利质押和房产抵押,存在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18600万元,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7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0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