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6日 19: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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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与实际控制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热电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海兴公司)签署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期限均为三年,须经交易各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公司向热电集团销售工业和非工业蒸汽产品,2010年计划销售87万吨,除税交易额为12000万元左右(目前执行的价格为155元/吨);热电集团为公司的热力产品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根据历年业务量及报告期内预期目标,2010年预计发生委托加工费2000万元左右;海兴公司为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机炉及附属设备拆除安装等提供检修服务,按有关标准结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预计2010年发生检修服务费700万元左右;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综合办公楼1、2层,建筑面积1352.4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仍执行40元(低于大连市同地段水平),2010年将发生费用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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