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2日 21:2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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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四届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拟以2009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2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三、通过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四、续聘内蒙古经世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法律顾问。 五、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8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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