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0日 08: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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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8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公司总股本449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10年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七、聘任晏玲玲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八、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芜湖鑫源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担保期限为3年。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亿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6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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