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9日 20: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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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及三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09年资产减值准备的预案。 二、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五、通过关于购买林地、林木资产的预案:公司拟向景谷县人民政府购买位于景谷县永平镇、碧安乡、益智乡3个乡镇6个村委会面积为39475.5亩国有林地、林木,林木蓄积量为400255.6立方米,使用期限50年,及1万亩左右迹地。购买价格以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参考确定。 六、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需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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