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9日 06: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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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7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9年底公司股本总额798512209股为基数,每10股送5股派0.8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贷款计划和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母公司计划人民币最高额贷款290000万元,其中资产抵押贷款73000万元;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计划人民币贷款总额235000万元,开立进口信用证(额度)330万美元。本议案在下一年度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五、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09年度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通过拟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同意就公司对于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的债权受益权发行信托计划,以公司所持有项目公司30%的股权为该信托计划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室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八、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等议案。 九、同意公司发行2010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存续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按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上述发行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和/或备案无异议后实施。 十、通过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调整的议案。 十一、同意张敏静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邱建敏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2009年年会)审议,会议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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