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8日 22: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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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下称:物产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8500万股(含8500万股),不低于4000万股(含4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8.66元/股,其中,物产集团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物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30%;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进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物产集团认购公司股份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二、通过《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三、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四、通过公司与物产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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