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22: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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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149533.6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拟向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5%的股份)计划采购人工煤气5.6亿立方米,天然气6.4亿立方米,具体购销价格根据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最后核定的为准。 四、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为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201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所有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累计担保最高额将控制在人民币15亿元以内,且每笔担保审批权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议案有效期为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止。 五、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的有效期内循环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六、通过设立“大众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八、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6月17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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