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05: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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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日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2010年在公司总体贷款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公司与子公司贷款的合作银行或金融机构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之间所签订的总额在8亿元授信额度以内的单个或多个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的切实履行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按借款种类确定。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借款担保数额余额为53720万元,下属担保公司为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4818.14万元;无逾期担保。 四、通过公司拟在2010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省通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七、通过关于预计2010年公司与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议案。 十一、通过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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