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7日 05: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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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以公司总股本16586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2.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五、通过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为公司香港核数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会计师)为公司2010年度法定审计师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的有关授权事宜,其中:在有关条款限制之下及符合相关规则的情况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单独或者同时于有关期间内行使公司所有权力配发或发行新股,并按董事会确定的条件或条款,行使发行该等股份的相关权力,且依据上述授权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其为依据认购权或其他形式配发)之境外上市外资股本之总数量,(不包括任何按照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把公积金转化为资本的安排而配发之股份)不得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之20%。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28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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