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2日 06: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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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75%的耀江神马实业(武汉)有限公司(下称:耀江神马)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借款(以耀江神马名下有关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业主购房提供的按揭担保除外),无逾期担保。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批准拟设立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项目公司)增加股东武汉龙洲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龙洲置业),增加后,由公司、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龙洲置业共同出资2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项目公司,其中公司、龙洲置业分别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250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60%、10%。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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