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1日 06: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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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及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228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配售及发行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境外和境内会计师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六、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铜集团(贵溪)新材料公司被注销法人资格,其投资于江西纳米克热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为公司股权,成为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 七、通过《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八、通过《公司关于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有关事项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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