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1日 06: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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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二、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同意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提供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30%的银行贷款或综合授信担保;其中,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担保行为的起始日应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的12个月。 上述有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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