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1日 06:04 |
作者: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二、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 三、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0年自营投资额度的预案。 四、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给董事会授权的预案:决议期内公司当期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将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2009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净资本为349.04亿元),同时,该余额将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的、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本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五、通过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下称:中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下称:中信集团方)就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其它收入(包括房屋租赁及其它服务费收入)发生交易,其中:手续费收入中的财务顾问收入、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预计金额分别为30000万元、10000万元,其它收入的预计金额合计为80万元;与中信集团方就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业务及管理费支出发生交易,其中:利息支出中的营运资金及其它贷款的预计金额为210万元,业务及管理费支出中除有关保费、账户管理费及计划生育奖励基金将以相关交易涉及的实际人数计算(分别为1120元/人?年、60元/人?年及5元/人?年),其余支出金额合计为35545.5万元。此外,就有关商标使用许可事项,预计2010年中信集团将不向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收取商标使用费。 公司与第三大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就手续费收入、利息支出、投资收益发生交易,其中:手续费收入中的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的预计金额合计为5510万元。 鉴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测,业务量难以估计等因素,除上述交易预计额外,其它各项交易金额均以实际发生数计算。此外,2010年关联交易预算与2009年相比新增两项,即与中信集团方的资本性支出和资产处置,其中:资本性支出的预计金额合计为405万元;资产处置系指:公司将以不低于2万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中信城市广场写字楼第8层、第11层的房产,如涉及关联交易,则应不低于2.3万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有关关联方新签及续签相关协议。 七、确认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纪业务区域划分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九、同意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额度上限为200亿元,其中,正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六个月之内额度规模上限为120亿元。 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持股91.4%)8.6%的股权。 十一、通过关于就证券营业部事项对公司董事长授权的议案,本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授权截止日2013年3月28日)。 十二、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更换监事会成员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