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0日 05: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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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与宁波韵声精机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独资设立,下称:韵声精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宁波韵升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持股90%,下称:韵升投资)分别将持有的宁波韵升音乐礼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55.12万元,下称:音乐礼品)70%、30%的股权转让给韵声精机,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7000元、3000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公司将其下属的八音琴事业部(下称:事业部)全部资产和负债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1383.84万元)2倍的价格2767.68万元,出售给韵声精机。 同时,韵声精机承诺在上述股权、资产和负债交割后30天内,将作为控股股东责成音乐礼品、事业部分别向公司付清所欠的249.81万元、1184.23万元往来款项。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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