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0日 05:57 |
作者: |
|
| |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德市紫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紫菱房产)拟接受常德市国土储备中心(下称:储备中心)补偿收回名下的紫菱花园土地使用权(部分土地尚未办理产权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变更为紫菱房产的手续)的议案:本次收回方案以不低于常德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共同核定的截止2009年12月末的成本价确定补偿金额,补偿金额原则确定为人民币2.65亿元(含未付的首期拆迁费等1042万元)。紫菱房产在城区范围内选择一块与紫菱花园土地地段、指标相当,面积约50亩的土地参与摘牌,成功后按紫菱花园土地补偿单价为限承担出让金,摘牌单价中超过收回紫菱花园土地补偿单价以上部分金额由储备中心承担。按政策享受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减免优惠。公司作为拆迁主体,但不负责拆迁费用与拆迁完成时间。 二、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澧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此项担保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126万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下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