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0日 05: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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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通过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控股91.2%的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外服公司)增加信用额度的报告:同意外服公司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申请1000万美元(不含30%的保证金,实际可开证1428万美元)的开证信用额度,期限为一年。 五、通过公司控股70%的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保税区支行各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保证金比例均为20%)的议案,期限均一年。 上述第五、六项议案中的信用额度均需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互担保累计金额为500万美元和23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通过《关于公司首募剩余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七、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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